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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疫情開始以來上的課,都差不多告一段落了,接下來要還的債就是桌前的那一落書。

第一本殲滅的書是James Clear的Atomic Habits,非常好讀。書如其名,其實就是告訴大家怎麼建立好習慣、擺脫壞習慣。作者把陳腔濫調幻化成四個簡單易操作的步驟,非常適合歲末年終,大家開始新年新希望的時候拿來分送親朋好友。今年的暑假,除了瘋狂上課、看書、追劇以外,我的Ring Fit終於也等到了,所以我終於破天荒地開始運動了,搭配作者四帖良藥,希望回學校的時候,大家會覺得我不再虛胖。

Make it Obvious: 要把步驟講清楚,所以我的第一步是「我會每天早上起床先去起居室做運動。」,運動是第一步,養成喝水的習慣是第二步,所以「運動完以後,我會喝一瓶水。」

Make it Attractive:我真的很不喜歡運動,所以很難讓它有什麼吸引力,可是Ring Fit自己內建吸引力讓我打電動。所以所謂的 pair an action you want to do with an action you need to do,就只好真的是跟Ring Fit說一聲謝了。

Make it Easy:重點是持續進行,難度不是考量,這真的很合我意,那...就每天先從10分鐘開始好了。

Make it Satisfying:這個我還真想不到有什麼...作者說要保持紀錄,Ring Fit都內建紀錄(可是好像對我不管用,建了我也都沒在看),讓我Satisfied的事情就是大吃一頓,可是這樣我做那麼多運動又是為了什麼。好吧,最後這個值得我在研究一下好了。暑假結束再來看看Ring Fit效果,畢竟學弟跟堂弟兩個人都信誓旦旦地告訴我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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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知道我念阿文,都會問我一些「中東文化」的相關問題,有時候這些問題是出於好奇,有時候這些問題是出自於我們對中東文化的不了解,有時候這些問題是來自於我們不知道從哪裡被灌輸來的印象。其實,要談中東文化還真不容易(要談任何文化都不容易)。但是我誠心推薦,如果朋友們真的對這方面有興趣,不妨先從這門網課開始,這門課介紹的是中世紀的中東,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段歷史。還是不得不說,我對這段歷史的認識竟是大學時代都曾讓我們相當痛苦的阿哲,以前每次上課都要強忍睡意,可是一學期念下來,真的多認識了好幾個厲害的角色,沒有這些個厲害的角色,就不會有輝煌的阿拔斯,那麼談到中世紀的中東,大家可能就比較無感了。

這門課是萊頓開的,我已經上過兩次萊頓開的課,我覺得都開得很好。他們很善於交叉使用不同的模式,所以學起來覺得很有變化。這門課總共分五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定義什麼是「Islamic」,到底有沒有一個真正的「Islamic City」從這裡出發也談到Said提出的「東方主義」。第二個部分談的是宗教,我很喜歡他們提出的一個觀點,其實我們之所以會認為今天的中東情勢很複雜,正是因為在過去的歷史中,中東文化一直呈現一種多元且包容的現象,我還記得去西班牙的時候,往南走越發可以見到融合三種宗教色彩的Mudejar藝術。第三個部分談當時的經濟,當時雖然沒有銀行,但在經濟交易活動面卻已經有支票、信用等等的概念,第四講談的是宮廷的權力分配問題和傭兵制。最後一講則介紹當時的大學者,聽一聽,伊本西納、伊本魯希迪、伊本赫勒敦都出來了,阿哲的回憶又一湧而上,然後忍不住又回想起,明明阿哲就學了這麼多可以講的人,在科做報告的時候我偏偏選了一個伊本貝塔爾,資料難找,如果當初早上了這門課,那我一定選Ziryab。

Anyway,又是一門精實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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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了一本書“Vowels and Consonants -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ounds of Languages”,大家乍看書名可能覺得莫名其妙我在幹嘛,其實就是之前的語音熱繼續燃燒而已。作者Peter Ladefoged可以說是當代最有名的語音學家之一,他出過的很多書都是很多語音學的指定教材。這本Vowels and Consonants我覺得相當平易近人、用字十分深入淺出,而且我最佩服的就是大學者教一教,然後可以穿插自己的小幽默在其中,讓人會心一笑,讀起來不會覺得沈重乏味,對於語音有興趣或是曾經有興趣而想要重拾的朋友們,這是一本推薦入門書。

這本書除了對世界上的語音做介紹以外,當然也有很大的篇幅都是在介紹聲譜圖,但是中間有幾章討論語音辨識我覺得非常有趣,看完以後會有種我們太把世間物理所當然的頓悟。Talking Computers談的是電腦轉換文字為語音的系統,已經有很多覺得很挑戰的地方了,但是看到下一章Listening Computers,才發現原來辨識才又更難。像我們家中的Alexa小姐,不但能辨識我們這不三不四的語言,還能回答我們,真是天殺的偉大發明!

當一個外語教師,很多老師花時間鑽研教學法或是課室活動,當然這是很重要的,因為有趣的語言課是教學順利很重要的關鍵,可是如果能加上一些語言學的基本功,我覺得教學會更有成效,不至於就是學生覺得上課好好玩,可是下課以後發現沒學到東西。語音教學也是滿重要的一環,最最基本的是自己要能把話說好說清,也要懂得正確的語音是怎麼發的,再好一點,要能知道學習者的母語語音系統,然後用簡易清楚的方式讓學生能夠順利利用母語產生正遷移或者提醒學生避免負遷移。有的時候看老師在糾音,就見老師一直重複發音,學生也一直重複發音,但兩個音就是不一樣,老師不能只是要求學生要「聽」懂期間差異,這樣學生會學得很有挫敗感,當然更不能都不糾,要努力追求用有效的「方法」讓學生發音準確。

好好看一本書又扯回教學,這大概也是教書狂的症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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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的關係,所有本來該有的研討會、工作坊也都取消了,在家的時間就變多了,這種時候就非常感謝coursera這種開放學習平台,在上面還是可以繼續學習。很久以前我上過一門UPenn開的正向心理學課,非常喜歡,所以這次我又從他們給我的推薦課程裡挑了UPenn的課繼續上。這次的課也整個緊實,讓人真心覺得UPenn不愧是UPenn!這回上的課是一個專題,Achieving Personal and Professional Success,以前看到這種課題,多半不會點入,但是自從上完兩年史大的管理課以後,突然就常常會收到類似課程的訊息,更重要的是,現在看到這種課都會點入...

這個專題總共有四門課程,每一門都資訊量爆炸。第一門名為「Success」,教授沒有給出成功的定義,而是邀請同學透過不同的反思來定義出自己所謂的成功,找到outer world 跟inner world的平衡點。每個人對於成功的定義都不會一樣,就算是同一個人,每個階段的自己對於成功的定義也都不會一樣,重要的是能夠有所定見,不要讓別人來定義你的成功。我很喜歡這個教授,他分享他自己從小在軍人世家,在大家都期望他也成為軍官的同時,他選擇另一條路,花了一點時間找到真正的自己,就,整堂課,聽他講他自己的故事就夠了。最後,他還分享了一次在賓大有來賓演講何謂幸福,一個非學者路人經過,點出幸福不就是healthy、love、meaningful work,這個小故事也默默地很感動人。

第二門課「Improving Communication Skills」,這門課超難,聽說這都是開給MBA上的,教授用了很多case study讓我們談「合作與競爭」、「欺瞞(還有對付欺瞞)」、「信任」、「道歉」和「有效的溝通」。其實,每個技巧都很實用,但是舉的例子都有點難懂...不過,網路上大家都給這門課超級高分,所以也很有可能是我英文爛,然後資質太淺。

第三門課「Leading the life you want」,我的最愛!這門課有兩個核心重點,一是Work和Life之間不需要誰讓誰,而是可以做到work、family、self、community之間的和諧。教授舉了六個很有代表性的業界人士,在這些代表上分別指出三個我們可以學習的強項,課程中提出的18項強項中,每一項都有相對應的練習,所以感覺非常handy,你可以選擇你想加強的部分去練習,也可以繼續強化自己的強項。我覺得Friedman教授在最末尾的分享非常激勵,「Significant achievement results from compassionate action to use one's talents to make the world somehow better: Leading the life you wnt requires striving to help others.」,不覺得超級溫暖嗎!

第四門課「Influence」,前面一開始的時候,我真的都聽不懂,教授的語速跟上一門課恰恰相反,Friedman教授是語速有點太慢,非常適合夜晚睡前有聲書錄音,但是一個video動不動就要20分鐘,有點點吃不消,而這門課的Massey教授是自備快轉鍵,每隻影片幾乎都是六分鐘塞完兩個社會學研究架構,我只好重看好幾次。可是,這門課上到後面就變得很有意思,因為同學可以透過做問卷了解自己在影響力上面的強項弱項,而且,課程最最後面,教授也一再提醒大家,課程固然提供很多技巧幫助我們更有影響力,可是也要絕對小心權力帶來的後遺症,看到這的時候,好想建議教授直接放GOT龍女圖,大家就懂了。

這門課上得好充實,也好實用,而且最重要的是,每門課每個教授,都非常具有人文關懷的素養,不斷提醒大家反思怎麼貢獻才能讓這個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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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17 Sun 2020 08:54
  • 語音

最近我在台大的開放式課程中看到一個很好的課程「英語語音學」,真的很想介紹給對語音學有興趣的朋友。


語音學其實是一門很難的課,以前鄧老師上課跟我們講過漢語語言學本體中最難做的恐怕就是語音學,我在研究所的時候也真的滿怕語音的。可是上了這門課以後,突然覺得有點遺憾大學沒有好好讀書,當年我們沒有語音學的課,然後語概又上得非常渾噩,最終就這樣不了了之。後來在研究所的時候,修了滿多語音相關的課,沒辦法,我最喜歡的老師走語音路線,我又是研究助理,論文只好也走語音路線,雖然當年寫得有點不甘不願,可沒想到過了十多年,現在反而覺得語音實在很有趣(可是還是很難),不免轉念心想老師真的好厲害,早十年就看到我還是喜歡做語音。研究所的語音課程著重在漢語語音,當然大幅度幫助我們的教學功力,可是我覺得出來教書以後,如果真的要做滿,還是應該要對整體語音有個了解。台大的課是由史嘉琳教授所開,我真的打從心底佩服這位老師,她雖然是美國母語者,可是她的中文可能比我身邊好多母語者還好得多,這門課用的是語音學大師Peter Ladefoged的「A course in phonetics」,一章一章講。我很慚愧地說,很多觀念都是在這門課當中才被釐清。這門課還有教材雖然不是針對漢語,可是了解各種語音的構造才能用最有效率地方式幫助不同語言的母語者,所以真的很推薦教書的朋友去聽。我們不需要跟學生解釋任何語音學原理,而是要利用語音學學到的知識幫助學生找到最順利的方法學會發音。

這門課另一個好處是可以幫你觸類旁通,因為不是只專注在漢語,而是放在IPA上面的語音,上完以後,不但幫助自己的語音教學,甚至可以幫助學習其他語言。以前我總覺得很奇怪,西班牙文的p跟b對我來說都是一樣,或者我的日文朋友總說我的が很像か,上了這門課終於能夠分辨送氣、不送氣還有濁音的差異。我也終於明白為什麼我的舌尖已經碰到所謂齒齦可是我的ㄣ還是有ㄥ的影子,因為我是雙重發音,還有很多很多,真的是一邊聽一邊「喔~原來如此」的感覺。

還有一個很神奇的地方是,在學到實驗語音那一段的時候,突然理解了琵琶汎音的原理,為什麼打這個音會發出這個聲,然後我就把電腦關掉了,因為整個腦子都是陽春白雪的「道院琴聲」了。

認真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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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重要的學習是我突然又找回了對語言學的熱愛。以前對語概真的很無感,要學好一門課,我一直覺得教材、老師、學生三環不能少,可是當年我們學語概的時候,教材採用中國出的書,生硬的翻譯加上當時對簡體字的不熟悉都提高了學習門檻,我們的老教授是一個溫文儒雅的哲學家,可是不是一個很會幫助學生學習的老師,當然最關鍵的是作為學生的我當時真的對語概無感,不知道能夠怎麼連結生活,所以當時的學習完全失敗。現在想想,覺得好可惜,畢竟年輕的時候,腦筋轉得比較容易,怎麼樣應該都比我現在學得快。

回歸重點,我在Coursera上了一門課,其實Coursera有不少好課,兩年前的Positive Psychology到現在還是對我有很大的影響,這次修的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是荷蘭萊頓大學開的,萊頓大學的語言學一直都很有名,這門課也真的不負其名,設計得很精彩,總共有六個部分,從基本介紹到語音學、句法構詞、語義語用、神經心理和社會語用學。每門課除了有教授短講、po文討論和指定閱讀以外,另外還加了教授跟他學生之間的討論互動(其實應該是設計好的...)、各領域的語言學家專訪(其中有一次訪問的是Chomsky...)還有找了六種語言母語者實際錄音,所以上起來活動很多元,不會覺得無趣。

這門課有趣是有趣,可是我也必須老實說,有些部分難度挺高。他的小考設計頗為不人性化,如果你不仔細聽每一個設計的活動,不看指定閱讀,你真的過不了。一般來說,網路課通常小考做錯的題目,會給些提示,告訴你要注意什麼,可是這門課的小考,只告訴你哪幾題對哪幾題錯,沒有其他提示,又有很多複選題,有好幾個小考我自己都補考好幾次,就在一邊考一邊罵髒話的情況下,我看到有一個人在留言版發文抱怨,那個人重考九次還沒有過,他說光是重考九次怎麼講也應該讓他過,我其實滿同情他也同意他講的。另外就是每門課都有一些討論題,我覺得討論題也滿難下手的,有些題目你真的不懂教授想要你做什麼,這門課畢竟是入門,有些問題問得挺深的,如果教授可以在他的instruction裡面放些例子,會比較容易。

我自己非常喜歡第六門裡面提到的face,然後我赫然發現,我在家中的行為模式非常不可取,我每天面對兒子、男人的怒吼「去看書、滾、不要煩我、不要吵...」都是threaten negative face,兒子對我都是save pasitive face acts「媽媽,今天的飯好好吃、媽媽你今天穿這樣好美」或者最起碼的save negative face「媽媽,今天可以打電動嗎」,相較兩者,非常之不平衡。XDD

六門課上完了,我希望我的熱情能繼續下去,作為一個外語學習者跟外語老師,我覺得對語言學要有最基本的了解,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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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Adam Grant的Worklife series以後,我發現自己愛上了podcast,就跟看劇一樣,現在我開始找一些好聽的podcast。我想推一下這幾天開始追的Tim Ferriss。其實在我開始聽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誰,他的四小時系列叢書好像相當厲害,但我都沒看,因為如果不當到校長,我是沒有辦法一週工作四小時的...

我喜歡聽的是他的訪談系列,Youtube可以找到很多,一開始打開的時候會嚇到,哇,每一集都超過一小時,我很難專心聽東西超過十分鐘,怎麼聽超過一小時???而且這麼多訪談專輯,要先從誰開始聽???所以我就先找了一個我聽過的人開始聽,所以我選了之前分享過的Dare to Lead,也是我們領導素質工作坊大家都很愛的教授作家Brene Brown,沒想到超好聽!今天又選了一個談Introverts的專家Susan Cain來聽,一樣也是超好聽。

第一,主持人Tim Ferriss除了訪談技巧非常好以外也是一個很有深度的人。他的聲音很安穩(我比較喜歡「聽」他,Brene那集是錄影,可以用看的,我覺得他的fidget有點多),聽的時候沒有畫面,讓我可以比較專心。主持人厲害的地方是,他很坦承,很願意自我分享,會讓訪問的對象也卸下心防,談得很深入。

第二,他找來的對象也都不是泛泛之輩,聽他們的分享總可以得到一些收穫。

跟BreneBrown對談的那集,談的是怎麼樣在「接受自我」與「鬆懈自滿」中找到界線,怎麼樣在「表現最好」跟「完美主義」中找到界線。跟SusanCain這集,談怎麼克服自己的「恐懼」,這集我特別喜歡,因為Susan Cain現在是到處跟人分享怎麼克服舞台恐懼的Ted Talk Speaker,可是在她走到這步之前,她也是對於public speaking沒有辦法的人。在聽這些分享中,因為很貼近真實,在這些專家之中看到他們願意分享出來的平凡,然後在這些平凡中,找到與自己的共鳴。還有一集兩小時的是跟我超愛的Adam Grant,無冷場、字字珠璣,因為AG自己也是一個超會訪談的主持人,所以他們兩個這集根本就是兩人互訪,非常好聽,好聽到需要暫停好幾次出來做筆記。

推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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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在Ted Talk上面聽到Adam Grant 談「拖延症」,我這才明白我之所以沒辦法有什麼非常有創意的想法就在於我一點拖延症的症頭都沒有。

Adam Grant 是一位知名的心理學家,專長是處理組織心理學(Organizational Psycology),也是UPenn的教授,非常年輕,用語也很輕易近人,很容易就帶你進入這個領域,我因為很喜歡他,所以上網找到了他一系列的Podcast,叫做WorkLife with Adam Grant,以前因為工作忙,有一集沒一集的聽,現在看來會有很長一段時間待在家,我打算從頭開始聽起,然後把一些聽到的筆記記在這兒,以便健忘的我以後可以複習一下。裡面很多的詞彙我覺得對我很有幫助,對「Leadership」有興趣的人也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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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不小心在FB上看到賓大在Coursera開了正向心理學的課,不知道為什麼我就點入報名參加了...@@”

這個系列總共有五門課,我覺得設計得非常非常好。第一門是由正向心理學之父Dr. Seligman主講,博士在這一講裡面介紹了他為什麼開始研究正向心理學。真心覺得他是一個學者來著,不僅是推廣他的領域,他還設立一個網站,叫Authentic Happiness,大家不妨去上面看一看,尤其是調查區,會發現很多有意思的研究。因為上課的關係,我也去測了我的24人格,因為網路存取沒弄好的關係,我總共做了兩次,做這個測驗要準備好時間,大概要花到快半個小時。做了兩次的結果,都差不多,我取前七來分享,love、spirituality、leadership、gratitude、humor、fairness和love of learning。我本來以為像我這麼有老師病+學生病的人,love of learning應該會排在第一名,沒想到還有這麼多其他特質比love of learning更突出!leader ship??不過我真的好喜歡聽大師的課,好有風采!

第二門課,是另一位教授所主講,主要介紹了心理學一些經典研究。第三講是介紹研究方法,並穿插了Dr. Duckworth為人所著稱的Grit,這一講其實很受用,因為講員教你怎麼去看去分析心理學的報告,可是數據是我最不在行的,所以這門我學得很差,還好聽Grit那邊聽得很認真,平衡了一下。第四講,偏重在實務,前三講基本是在做理論,這一講則實際教了很多應用方法,怎麼把理論跟實際運用做結合,讓生活的質過得更好。最後一講是綜合課程,把前四講的精華再淬煉一次。

上完五講以後,感覺超級正面!很想到處去散播歡樂散播愛,可是我最後沒有把課上完,而是賤賤地用了Coursera的免費試聽,用七天時間很快地把五講聽了一次。非常不建議大家這麼做,第一、上課上太快,都沒有辦法好好消化,很多很好的內容都被我走馬看花地帶過,也沒有時間去內化、去思考。第二、作業無法做完,因為這個課基本上是要開給四、五個星期慢慢修課、慢慢做作業的,有幾分作業是所著的,規定了開放日期,我的七天試聽課程等不到全部開放,網路課程的作業形式其實有一大半是學生互相評分,我覺得看其他同學的作品,或是看他們給我的反饋,都很有用,可惜我沒能做完。

不過,這五講讓我對從來沒接觸過的心理學領域有了新的認識,覺得收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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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切都還沒那麼忙碌之前,我修了一門小說課。

老師非常非常優,補充材料跟講員也都很精彩,我興致勃勃地上了前幾週的課,然後突然一堆工作量就掉在我頭上,我開始陷入無止境的蜜蜂模式,這「嗡嗡嗡」其實不是從市長開始的,早在我大學時代,修課、補習班教師、廣播員的那時,吾友阿喵就以「小蜜蜂」來喚我了。說回正題,我的小說課。小說課中途被卡住,但是該繳的作業我還是都在繳,第一次的作業是試寫一小段開頭。結果,我收回來的同學互評,都得到「寫得不完整」、「吊人胃口還想看下去時就中斷」。吼~老師出題目這些人都沒在看,就寫第一段,就是要吊人胃口而已。氣屎我了。第二次再做功課的時候,我一方面真的沒時間,一方面對這個互評制度信心缺乏,就亂寫一通,沒想到這次給我評價的同學十分認真。我只好再次對課程燃起熱火。

希望我能在遠赴Boston前把該做的事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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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書這種東西,就是魚與熊掌的事。

早期,我還在唸國中的時候,我娘就丟給我一本柯旗化,他們走的是形式路線,裡面密密麻麻不知道有多少條的文法規則,我就這麼背啊背的,高中聯考好像拿了很高分。可是真的會用嗎?也沒有,到了高中就不行了。後來大學的時候,我的好朋友Ili給了我另一本旋元佑,走的偏向功能路線,以解釋的作風來講述英文文法,好像豁然開朗了,可是真實的生活中是千千萬萬種情境,解釋完這一環,似乎又得用另一環來解釋?

不過,這陣子發現一本好物:The Grammar Book (An ESL/EFL Teacher's Course) by Marianne Celce-Murcia, Diane Larsen-Freeman

他厚達七百多頁,比教科書還像教科書,已經快要列為百科全書等級了我看。為什麼我喜歡它:

(1)功能與形式並重:
我非常喜歡它的編寫方式。每一個章節討論一個語法主題,開宗明義地告訴大家,做語法兩者不能偏廢,所以編寫的時候,這本書不但把形式羅列得清清楚楚,也把何時使用、如何區辨的語言功能標示出來。這種方式全包了,把各自的不足都彌補齊全。我覺得目前我看過的種種文法書中,只有這一本在做時態/時貌,講得最完整。

(2)內文引用許多研究報告:
這也是我很喜歡的一點,因為他們要兩者全包,所以我想作者真的是讀了很多書,在文中引用許多研究報告,語料庫的資料,非常具有可看性。如果某語法點的研究不夠完整,他們也豪不避諱,直接點出。非常像是在做文獻探討。

(3)實用:
書標就寫了,這是給ESL/EFL的老師所使用,完完全全針對使用者所設計。所以裡面不僅僅是探討語法點,每一章之後更有「教學建議」與「檢測」,檢測的部分不像是一般語法書考你一些很制式化的題型,什麼填空啊時態變化啊這些,NO NO,他們做的是「畫樹」或是出一個情境,如果有學生這樣問你,你會怎麼回答,類似像這樣,非常寫實、非常具有針對性的題目檢測你的教學知識。

他並不是大家一般期待或是想像的文法書,有些尚未解決的語法問題,他也會坦誠以告。這是本寫給英文老師看的文法書,我雖不是英文老師,但以一個外語教學者的身份跟英文學習者的身份來閱讀,非常地樂在其中。閱讀的過程,我一邊讚嘆,一邊肖想著漢語要也能做出這樣一套書籍來嘉惠我們中文老師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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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好像翻成「遜咖日記」,遜咖翻得滿到位的。出版好久了,現在好像已經出到11集了,作者還真能寫。故事的主角是一個中學生,啊就是有點遜咖這樣,由他的角度出發看看每天發生在他周遭的家庭、校園裡的事。我看第一本的時候,好幾次捧腹大笑,尤其有一段寫他爸媽的管教方式,真的很好笑。這本書很有個人風格,融合了漫畫元素在其中,讀起來很輕鬆,再加上由第一人稱來寫中學生,書中沒有什麼BIG WORDS。

我後來到圖書館又借了第二、三集,就覺得沒那麼好看了。

看看這種書對老師其實很有幫助,這套書能引起中學生很多共鳴,有時候老師說不懂現在的學生在想什麼,可是多看看他們看的書大概能知道一些他們的邏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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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不知道從哪看到超腰瘦的消息,我們大媽臉少女心的最愛--Gilbert Blythe,竟然回天家了。嗯,好吧,是飾演他的演員Jonathan Crombie。這對我的打擊真的太大了,他不是也才大我沒幾歲嗎.....

為了紀念他,很久沒發作的清秀佳人失心瘋又再次在我們家上演,不僅找到極舊影片重溫,還急急忙忙跑去圖書館把小說一併借回家看。我記得小時候,我有收藏中文版小說,現在這裡買不到也借不到,只能硬著頭皮看英文版的,也好,本來最近就要練練英文。岔個話題,最近為了準備考試,開始唸英文,阿鳥威,我英文到底是有多爛的爛的爛???考試不是在考試,在考我一顆大媽心,三十路都走一半了還要忍受沮喪與挫折的大媽心,在內心深處吶喊:「是不是乾脆就放棄好了!!!」。

說回正題,真的好好看喔~~~看完以後,就覺得影集第一部翻拍得滿好的,有些地方東接西剪的,卻不失掉原著的原味。而且作者Lucy Maud Montgomery描寫少女多話的功力好深厚,讓人好想知道Anne是不是根本就是作者小時的翻版?不過Anne of Green Gables看得讓人心暖暖的,第二本Anne of Avonlea就覺得還好,其實書中主角隨著歲月增長而成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但是我可能還是很喜歡把Anne停留在可愛的小孩期,所以沒辦法忍受她長大這件事...於是久未出現的快速翻書模式只好又啟動了。

一本好書,一位好演員,永遠的Anne 跟 Gil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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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分類的上一篇竟然已是一年多前了。我實在太誇張了~~~~~

暑假到來,今年我們一家口再度報名圖書館的家庭閱讀活動。我借到的是前陣子在美國、台灣都曾在媽媽圈中引起討論的Bringing up Bebe*。想借這本書,主要是因為有陣子陶貴真的豬狗嫌到一個境界,想說此書既然頗有口碑,不如拿來參考一下。

作者原是美報社記者,嫁了英國人以後,搬到法國巴黎定居,之後開始了他們為人父母的歷程,於是,就像書名副標題說的一樣,an American mother discovers the wisdom of French parenting。作者既曾在美國大報社下寫過文章,她的文筆自是不在話下,幽默聰明又帶點刺的風格,讓這本看似育兒經的書讀來,格外有趣。但,書精彩歸精彩,實用與否,得看你從哪個角度欣賞。

若是以育兒實用性來看的話,我想,可能還好。法國有法國歷史文化的背景,社會福利制度也與美國(或是台灣)不同,要全然把那套搬過來用在自家身上,恐怕成效不大。不過,我在看書的過程中,逐漸體會到,馴獸育兒的理念,真的都只是參考,因為每家孩子各有各的性格,要真有一套完美的育兒理念哲學,那也就世界大同了。此外,我也不否認,越看到後面,我越有點覺得不舒服,我感到作者刻意保持自己的中立,但「哈法」的念頭還是貫穿字裡行間。我的朋友中有法國媽媽,自己也在美國住了幾年,我認為書中還是有很多略顯誇大之處(難道這就是記者的專業之處嗎??)但若是以跨文化的角度來看,這本書真不失為一個檔次頗高的質化研究。作者充分發揮老本行專業,訪問、調查樣樣來,帶人一步步理解美國媽媽與法國媽媽的不同。雖然大多數的主題都是環繞在家庭、親子教育上,但是或多或少也揭開一些巴黎人的生活型態。尤其,作者逐步揭露自己如何融入巴黎,倒是很有可看之處。每個在異鄉的人,或許都嚐過那道滋味,想家,卻已經離開家,無論何處都是一個過渡,我當然不會成為一個道地的老美,但我或許也已經不是那個台妹(超大誤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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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天我都在忙著看Suzanne Collins的The Hunger Gmaes這套小說。說起來也有趣,這套小說是之前要學生做讀書報告時聽到的。會吸引我的原因是,我們班有兩個個性截然不同的學生不約而同的介紹這本書,當然他們兩個都介紹得很精彩是另外一個原因。一開始我聽的時候,我還以為他們在講「大逃殺」呢!

故事的背景架設在一個虛擬的獨裁國家,這個國家除了設有一個政治中心,以及12個各司其職的小區,有些區負責礦業,有些漁業...等,生活在政治中心的人民生活優渥,不需擔心任何生活問題,至於其他區的人則是受到中央獨裁的控制。這樣的國家每年都會舉辦一次所謂的「飢餓遊戲」來娛樂政治中心的民眾,他們會從12區裡面的青少年中抽ㄡ選一男一女,到不同環境的格鬥場去競爭,遊戲沒有規則,適者生存,最後留下的存還者便是遊戲的衛冕者。故事的發生就從女主角代妹出征開始講起。

這套小說共有三本,我覺得每一本都有不同的精彩之處。看第一本的時候,是覺得故事實在太刺激,而且作者下筆節奏明快,一開頭就進入遊戲狀況,我還有點訝異,這麼快就開始進入正題了,那之後是要演什麼啊,一點都不像有些小說光是寫前情提要就要寫個六百頁...第二本的節奏不若第一本,但是還是看得讓人很心癢,是因為作者鋪梗功夫太強,翻個幾頁就有爆點,讓我發出「蛤??!!」的次數遠超過第一本,尤其結局吊人胃口,讓人很難不想趕快去看第三集。至於第三集,倘若讀者是用看第一集的角度來閱讀,我想多半會感到很失望,因為第三本比第二本還要拖,而且所謂的正派反派,我們已經可以看出,但我認為作者寫到第三本,她已經不是在寫故事,我倒認為她是把個人對於「戰爭」、「政治」以及歷史長久以來那種「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定律訴諸於文字,於是透過書中幾個主角的經歷,我們看了也哭了。

血債血還,沒有誰會是最後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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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是從電視機入駐家中主臥以及某次不小心發現失落很久的NDSL以後,我的閱讀旅程完全地陷入一個瓶頸。日文版的床頭書我看超久的,到現在還在跟(共四集的)第三本抗戰,而之前失心之下買來的英文小說The Song of Fire and Ice系列,終於(很痛苦地)在昨天把第一本A Game of Thrones KO。是,您沒看錯,才第一本。我之前是看網路大家一片讚揚下,又在Amazon看到現在一次推四本套裝的驅動下買的,買回來以後還因為有點罪惡感(家裡未解決的書尚有幾落),猛力鼓吹男人加入閱讀行列。沒想到的是,男人竟然一本接著一本,現在已經看到第四集了,我還在看第一本,可憐的第一集,因為實在閱讀費時太久,被陶貴小童幾度折磨,現在也是搖搖欲墜,幸虧昨天解決了。

第一集約有八百頁,我看到三百多已經不行,男人鼓勵我,這本書中間以後會變得很好看。我努力撐到所謂的中間還是看不下去。之所以看不下去的原因主要是,書中人物實在太多,名字又詏口,作者描述手法是一人一小章,好不容易對這個角色剛剛進入點狀況,馬上又被作者帶到下一個人物家族,等再回頭可能已經是五十頁以後的事,當然,那時我也差不多忘了本來的故事在講什麼。所以看得很辛苦,後來好撐歹撐的終於看到六百頁,故事差不多從那邊開始急轉直上,不但節奏開始緊湊,而且讓人驚聲尖叫的情節不停發生,本來男人為了刺激我繼續閱讀的動機爆了「有人會掛」的點給我,但他漏說兩個字,是有「好多」人會掛。已經開始看第四集的告訴我,之後的故事就是一直有人掛,我這才恍然大悟,難怪第一集前面六百頁要講那麼多非重點,不鋪陳一下哪來後面那麼多掛掛的場面。

現在,我的問題是,第一本看完了,我該繼續嗎???尤其是當男人告訴我第三集超過一千頁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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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得雲開見月明,我的少女心Twilight之旅,終於走到了最後一本Breaking Dawn,請大家拍拍手鼓鼓掌,這套看了中間還會讓人很生氣的夢幻系列終於結束了(我聽說作者還要用Edward的眼光來寫第五本不知是真是假)。

購書前,O已經很賤地幫我調查過網路書評,不看還好,一看我的嬤,最多大概也只給到兩顆半星,大部分都僅以一顆星表達讀後的憤怒。身為一個很愛堅持的魔羯座,前面三本都讀了,沒有道理不把最後一本給看完,所以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但是就跟我看電影前先讀了影評的經驗很像,呼聲越高的電影,我常常看完覺得沒什麼,而乏人問津或是罵聲連連的電影我往往覺得也沒那麼壞,這第四集我看完,覺得還不糟啊!

第四集是這系列的最後一集,所有的發展都要有個了結,我們都知道這段奇怪的三角戀能夠見日,只是想看作者要怎麼個撥雲而已。七百多頁,前面三分之一我覺得只是還好,而中間穿插了以Jacob為敘事者出發的故事,雖然是作者不同於前三部的巧思,但是精彩度我覺得也是普通而已,倒是後面Bella變身以後的種種比較能讓我有越來越有勁的感覺。跟大家分享其中幾個讓我比較喜歡的橋段:

1.Bella變身以後與父親見面的初體驗
這一段的描述我覺得十分有趣,從Bella的角度出發,Jacob的白目以及Cullen一家人的傾囊相授顯得活靈活現,好像是全書少數幾處會讓我哈哈大笑的地方。各位要知道,人到了一個年紀,不是隨隨便便一本小說都能讓你看到發笑的。

2.Alice的離家出走
一直以來我都對於Alice這個角色只能用愛不釋手來形容,電影的選腳我也很喜歡,每次在書中讀到她出現的橋段,感覺就像有小精靈在紙上跳躍般輕盈,作者在最後利用Alice與Jasper的離家出走給我們這些忠實讀者來一記回馬槍,我覺得更增添這一集的可看性。

3.Jacob的碎碎念
剛剛已經提到,作者在這一集裡頭,特別將書分為三部分,還很慷慨的讓Jacob作為第二部分的主角,但是這第二部分,我真的覺得Jacob好愛碎碎念,每一章的標題都長得要命!但長歸長,有些還滿好笑的,尤其有一章,他的標題是這樣的「What do I look like? The Wizard of Oz?You Need a Brain?You Need a Heart?Go Ahead. Take Mine. Take Everything I Have.」因為我前不久才剛聽過一次綠野仙蹤的故事,所以當這個冗長的標題出現的時後,配上第四集Jacob裡外不是人的心境,忍不住對著這句碎念也噗嗤了一下。不過喜歡Jacob的朋友不必擔心Jacob情歸何處,作者最後相當異想天開地幫他找到了一個烙印愛人。^^

4.Cullen大戰Volturi
儘管我有點在意那些來自日日晴的埃及的Vampire何以維生,我想大部份讀者大概都會同意這本書最精彩的部份當屬最後幾章關於兩家族大戰的描述,啊~十分好奇電影到時怎麼展現這些擁有特殊能力的Vampires呢。

每個人看書有不同的心得,對我來說,我認為是Twilight>Breaking Dawn>New moon=Eclipse。這套Vampire-human being-werewolf的三角戀曲陪伴我渡過許多夜晚,雖然中間曲曲折折的,最後的結局還是滿深得我心。該來尋找下一套書了(謎之音:是不是該把已經買來十年的魔戒系列先看完呢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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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J介紹我一篇文章,我覺得非常值得令人深思。原文請參照,一起附上J的翻譯。

"就讀阿拉伯語的學生增加,不代表增進文化了解

在過去十年,美國聯邦政府提供大學 資源,以協助他們增強校內阿拉伯語系,及其他對美國經濟及安全有重要價值的語言學系。根據教育部甫於47日發 表的2009年「教育統計文摘」(Digest of Education Statistics),政 府的努力,導致第一主修為阿拉伯語的大學生,從2002-3年的13名,增 為2007-8年的57名。

據現代語言學會(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表示,從20022006年,修 阿拉伯語課程的學生幾乎增加兩倍,為2萬4000人。但一些學者表示,語言能力不等同於 文化了解能力,而後者需求孔急。這樣的數據不令人驚訝。根據大衛•英 格瑪教授(David C. Engerma)的著作,「美國蘇聯專家的崛起與沒落」(The Rise and Fall of America's Soviet Experts),美國政府在冷戰時期大力推動設立俄 語系,因此第一主修為俄語系畢業生的數量,從1948年的7名, 激增到1953年的54名。任教於布蘭迪斯大學(Brandeis University)歷史系的英格瑪副教授表示,修俄語的其他科系學生極有可能在冷戰時期有所增長,就 如近年來其他科系學生修阿拉伯語的人數增加一樣。

Global vs. Area Studies 全球 vs. 區域研究

但,他也認為,冷戰對大學帶來的最 大影響之一,即為語言及區域研究學系的增加。可惜的是,像那樣全文化的學系,在今日並無獲得聯邦政府同等重視。他 表示:「越來越多區域研究的課程,被強調跨國間連結的『國際』或『全 球研究』課程所取代,而學生則因此失去針對一個特定區域或語言有所長的機會。」他並補充:「即 使在近幾年的經濟蕭條之前,大學已在維持系所和課程方面遭遇困難,特別是被視為無關緊要的現代語言科系。」喬治城大學阿拉伯及 伊斯蘭研究院代理院長約翰沃爾(John O. Voll)則說,非本系的學生修阿拉伯語系的人數越來越多。該校大學部外交系的學生修阿拉伯語課程的人數,已經超 過了主修為阿拉伯語系的學生人數。沃爾主任將此趨勢, 歸因於人們對中東及其經濟的興趣增加,也對新的工作機會感興趣。他指出:「我認為這與全球政策機構重新調整思維有關,因為他們了解到伊斯蘭教及阿拉伯語對制定 政策的重要性。」

 「亟需」的語言

學習人數有增加的語言,不只阿拉伯 語。國務院將超過15種,對國安及商務極為重要的語言列為「亟需」。國防部及教育部也聯手設計 課程,加強學生在該些語種的能力。第一主修為中文的學生,從2002-3年的190名, 到2007-8年的289名。韓文則是從5名, 提高至15名。儘管如此,學者擔心,有些學生可能 會忘記,能說流利的語言不代表了解該文化。賓州大學近東語言及文明系(Near Eastern languages and civilizations)主任羅傑•愛 倫表示,他憂心學生會專注在學習語言的同時,忽視了不可或缺的文化背景。他相信出國留學計畫可以協助解決該問題。他說:「要 是沒有將語言能力與對當地情況的了解做連結,…我們幾乎就只是在原地踏步。」 亞 利桑那州立大學中文領航計畫(Chinese Language Flagship Partner Program)主任瑪德琳•史賓(Madeline K. Spring)指出,不同的學生可能因著不同目標,而對文化上的了解上有不同需求。但,從一開始,就 不可能只教語言,而不教任何文化。"

我之所以認為這篇文章值得深思,是因為它的背後醞釀的是大學系所課程配置的問題。美國人在critical needs languages上面的迷思像是追趕潮流一樣,一段時間,美國學子就會因為時勢所趨而在大學選修相關語系,如同文章之前提到冷戰年代的俄語熱,911事 件之後的阿語熱,以及現在看好中國經濟發展而產生的華語熱,這些熱潮最明顯就是反映在修課的學生人數上。我完全同意文章上頭所提[能說流利的語言不代表瞭解該文化],但這篇文章講的是美國,他們有他們的問題。在台灣,我們不見得會有學者跳出來害怕我們能說一口好外語卻不懂人家文化這樣的問題,為什麼?因為我們還不見得真的能[說得很流利]。

因為以前工作的關係,所以關於語種學系應該如何定位是我常常思考的問題,一般來說,一所大學對於語種學系可以有下面幾種處理方式:第一是炒雜燴,分配總學分一半以上給語言課程、另一半再分多少多少給文化課程、多少多少給外交課程;第二是分組型,前兩年專攻該語言,後兩年固定分組專攻知識課程,對國際關係有興趣者選攻區域研究、以此類推想對該語種繼續深造或是對其文化、歷史有興趣者等按組選讀,大家各有所歸;第三是(從語系畢業的我最不願見到的)廢系改學程,也就是沒有語系,想念就去修學程,像大學的外語(一)、(二)那樣。你覺得哪一種最好?

就我來看,最好的方式是第二種,但是這有其實現的難度。一個語言系能有多少學生,這些學生要再細分成組,加強專業,這就太過菁英,研究所可以這樣搞,但是對大學來說這麼做說白了,划不來!為什麼划不來?因為大學的經營也需要校友的贊助,能提供贊助的校友來自法商學院或是可以加強日後宣傳的傳院,而要讓校友樂意捐錢,那當然要讓他們在校的時候就深刻感受到學校對他們的關愛,所以錢要花在刀口上,要分組也不會找到外語學院。於是國內的語種學系,多半是第一種,因為是語種學系,所以最注意的是學生的語言能力,那麼像我剛才提到的,系上就會安排固定多少學分給語言課、多少學分給知識課,大家再在知識課裡亂修一通來湊學分,所以學生出來以後,在這個領域上通常都是半吊子,語言能力也沒有真的特別好,然後什麼都懂一點但是什麼都講得不深。至於我所提到的第三種,好像還沒發生但以現實面來看,這很有可能會變成日後的趨勢。因為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這第三種方法似乎並無不妥,語言變成選修,變成自己加分的工具,聽起來很棒。就連語言系的老師學長姐都會諄諄教誨,不能拿語言當飯吃,大家一定要找到自我專業,更何況是外系的人呢?是,這第三種確實沒有什麼不好,但是我看到的是幾年以後的斷層,所有學校的(特別是所謂冷門語種)外語學系採取第三種作風,那麼一個國家則永遠培育不出該語種的專才,就我來看這是很可怕的一種損失,但是就其他人來看,他們會問我「你要那麼多那個語種的專才做什麼?」

所以我還在思考語種學系的定位,因為第一種很沒效率,有一天一定會被淘汰;第二種很不實際,把系當研究所來唸了!而校內長官普遍都愛的第三種,卻難以說服像我這樣就是只喜歡念語言本身、只想當一個好翻譯的人。

看看這篇文章,老美確實有老美的煩惱,而我們,也有我們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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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b 11 Thu 2010 09:36
  • 空英

最近PO文章的次數變少了,因為我發現要把份內的事情做完,再讀點兒書,時間就通通都沒了。

說到讀書,今年多讀的書,有一項叫做------空英。^^"

說到空英,大家一定都知道我在講什麼。我人不在台灣,雜誌取得自然不方便,所幸他們非常善用數位科技,即便我人在遠方透過螢幕,還是可以看/聽到他們主持的節目。我聽空英的歷史,斷斷續續。國中的時候老師要我們聽「大家說英語」,因為當時英語是我最喜歡的科目,所以我每天一大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打開廣播聽這個節目,「大家說英語」對我來說沒有難度,但是因為都是對話,有時候會出現一些很冷的對白,讓人情不自禁每天收聽,我就這樣一聽三年,已經變成很類似強迫症的情況。到了高中,老師說不用聽大家說英語了,改聽進階的「Studio Classroom」,就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因為覺得難度頗高且題目有時候很不感興趣,收聽英語教學節目的強迫症終於獲得改善,且一改善就演變成再也不聽的境界,當然更不用提我從來不知道在討論什麼的「Advanced English」了。

前陣子我忘了從哪看到有人推薦這個節目,勾起我的回憶也忍不住好奇,這麼多年過去不知道那些節目主持人是不是還一樣?我於是上了他們的網站,三個教學節目逐一點閱,其中「大家說英語」還是讓我看得非常開心,而「Studio Classroom」因為影像化,所以聽不懂的現在好像也懂了,至於最困難的「Advanced English」,說坦白話,我還是無法完全掌握,但是人長大了,對很多事情很多領域都比以前有興趣了,所謂醉翁之意不在酒,現在聽他們的討論,我不再介意於那些艱澀難懂的辭彙,相對他們一些文章的主題反而更吸引我。好比今天節目中介紹的Maya Angelou,就讓我聽得饒富趣味。

我不知道我會不會一直那麼有恆心地聽下去,但是把它介紹出來,不只是針對想讓自己英文聽力進步的朋友,也分享給想對這個世界多了解一點的朋友們,他們選的主題有些真的很有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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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打完標題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起來了。是,網路訂購的Eclipse到貨,老婦外皮下的少女Twilight魂再度燃起。這本書本來是去年夏天就可以到手的,但是因為那時候忙著回台灣,一擱居然給擱了半年。說實在話,去年讀完New Moon的時候,我就已經不想再看下去了,因為我個人對三角戀相當不感興趣,但是如同看看不懂的哈利波特系列電影一般,在某種很堅持的龜毛個性驅動下,我想我還是會把VWH(vampire-werewolf-human being)系列給看完,我已經解決掉前兩本,當然得繼續來看看這本讓所有Edward迷心碎的第三集。

如果說第一集的賣點賣的是吸血鬼與人類的愛情故事、第二集賣的是狼人的出現,這第三集的賣點無非就是終於浮上台面的三角戀。Stephenie Meyer在這本書裡有五分之四的情節都若有似無的在替這個賣點做鋪陳,不過她又另外夾雜了其他的故事如狼族傳說、吸血鬼大戰或是Cullen家族裡某些吸血鬼的過去,也算是替整個故事補齊了完整性。但是這個架構還是讓我有點不舒服,因為三角戀出現在書末,使得最後的抉擇只能用幾頁帶過,對我來說,似乎太過薄弱,Bella是否搞清楚自己真愛何在,讓我這個讀者看得很不放心。然後我突然驚覺到,我會看得不放心是因為這種情形好像 De Ja Vou,我有一個相識十多年的同學,糾葛在三角戀情裡面,我們都希望她能跟正牌男友在一起,但是看到她老是跟備胎二號攪和,總讓大家捏把冷汗,擔心會不會有一天她終究還是會離開超優男友。

扯遠了!回來談小說。閱讀小說有一種樂趣是這樣的,看一看、看一看,本來很討厭的角色也會變得不那麼討厭了,本來不討厭的角色,看到後來則覺得很糟糕。這是我看到第三集以來的感想,當然第一者我指的沒有別人,完完全全就是在講在上一本當中被暗諷為Paris(羅密歐茱莉葉的第二男主角)的狼人Jacob。我在New Moon中看Jacob出現這麼多篇幅,看得我眼睛快要爆掉,但是到了第三集,卻不得不承認,即使真的很受不了他對女主角的死纏爛打(這個說法其實不太對,但我暫時也找不到別的形容詞),但像他那樣笑容好似陽光,一出現便能帶給人溫暖的個性確實讓人很難去討厭他,甚至他在故事發展到最高潮處的那聲狼嚎,讓我這個Edward頭號大FAN也稍稍微地為他心痛了一下。而後者我所指的則是我們的吸妖女主角,吸血鬼、狼人都愛她,她卻老是處處可憐,看到後來真的很受夠她那種想裝偉大卻其實到處在傷害人的唯唯諾諾。此外,我還很受不了情節不停地圍繞著「我要趕快變吸血鬼永保青春才不會變成你的母大姊」+「我想讓妳再多過一點快樂的人類經驗所以才不現在咬妳」+「妳明明就是愛我的妳為什麼看不清」+「喔~看你痛苦就是我最大的痛苦」等非常勾勾纏的台詞在鬼打牆。

至於可憐的Edward,雖然這一集裡面處處可見他,但總給人一種很沒有份量的感覺。所以結論就是,承接著New Moon,我看Eclipse的心情還是很痛苦!

打這篇的時候,我又回去點了我之前看完TwilightNew Moon時寫下的感想,心情每況愈下,希望第四集不要把我打入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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