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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糗了一個大包。

1號小童去上全天班以後,時間多了一些,我沒事就繞到華人超市去買買東西,我們這邊的超市旁邊還有一家台灣簡餐店,我通常都會先去那裡叫一杯伯爵奶茶外帶,然後去超市買完東西以後,再回簡餐店領茶,然後心情愉悅地帶著2號小童去接他阿哥。昨天也是這樣開始的.....

家中的滷肉循環已經又過了一次七七四十九,我真的快不行了,所以就打算去超市買現成的鹽水雞。如同前述,我先去了趟簡餐店,用手中的十元付了我的奶茶,然後再跳至超市的燒臘區,跟老闆說我要一隻鹽水雞,老闆剁雞的時候,櫃台也就把我的金額打入,那阿姨說12塊八毛八,我回頭看了一下,排隊的只有我,她是在跟我說話嗎???上次買雞不是才五六塊,怎麼今天要12.88???我又看了一下老闆手中的雞,盒子都滿出來了,我說「哇...怎麼這麼多?」老闆說「妳不是要一隻雞?!」我這時才想起,上次買的是「半隻雞」。我整個頭好暈眩,因為我昨天出門全身上下,就是只帶了一張十元美金啊!!!我一邊掏錢一邊問老闆可不可以改成半隻雞,那阿姨跟老闆兩個聯合起來一直醮我「我們雞都切了、錢都輸進去了,怎麼改啊」我又再次暈眩了,我全身口袋外加2號小童的隨身盔甲中,掏出來的只有12塊五毛一,還差了三毛七,真是踏馬的啦~~~~~

我一邊臉紅一邊裝可憐,還想了很多很爛的方法,例如「那我能不能少買幾塊?」,她們大概以為我是無賴,而且都不相信我出門只帶十元還敢來買雞,我真的很想一頭撞屎,最後櫃台很兇地叫我回家拿錢來。這時,我旁邊一位善心人士出現了!!一位太太站在我身後,看著這場可笑又可悲的鬧劇不知道有多久了,就發出正義之聲跟櫃台說「人家還背著個孩子呢,那三毛七就算在我帳上吧」我看著她,一度很想哭,但是又覺得自己實在超丟人,跟她道謝了十次以後就拎著那我的鹽水雞奔逃。然後想起了我還有一杯伯爵奶茶,就速速衝到店內拿了我的茶趕快跑走。

我不知道該怪向哪樁,是怪我貪杯?還是怪我沒常識搞不清雞重?還是該怪怎麼會出門只帶了十元美金?

善心的婦人我謝謝妳,當下解救了我的尷尬,請原諒我奔逃之時沒想起可以用那杯伯爵奶茶來回報妳。但是真的謝謝妳,妳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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