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上次寫的紀律感想(1),只是替這篇紀律感想(2)做一個伏筆而已。而會想要寫這篇紀律感想(2),則是因為我的學生,我們姑且叫他小馬。

小馬是一個個頭高大的學生,我負責教他新聞選讀,一對一的單班課。第一次見面時給我的印象簡直好極了,彬彬有禮、斯文型男,我一看就知道這個學期可以和他共譜美妙的中文課,不料世事經常是難如願,老馬第一次上課、第二次上課還算是OK,到了第三次開始會有很脫線的情形,比如說我的進度表是第六課,他來的時候告訴我他準備的是第七課,六跟七豈止是兄姐們想的前後課差別而已,在新聞選讀課中,六與七的差別是高峰會議和經濟所得,對我來說不只是生詞不一樣,討論的問題不一樣,按課文長短所估計的時間也無從衡量,當然,一門語言課,老師跟學生備的是同床異夢的時候,一定是老師遷就學生,我不能跟他說「可是老師準備得是第六課,所以我們討論第六課」,因為大家都認定,老師就是要有這樣的能力,可以應付學生各種狀況的能力。單班課老師更應如此,因為單班課老師就是超級家教,什麼都要會,什麼課本都要備,什麼語法點都要懂的怪物。

我也是這樣認定的,所以他備錯課,我也是摸摸鼻子,運用速讀的能力把第七課看完,並且在一邊問候他「最近好嗎?」的同時,一邊馬上從中找出語法點,簡直是比聽鄧老的workshop課後作業[1]還難。但是,你除了告訴他,「同學,下一次要記得看進度表,我們下週上OOOXXX」以外,請告訴我,還有什麼好辦法嗎?

這是第一次他出槌,但無奈的是,這並不是最後一次。之後,又有一次,他告訴我他並沒有準備,所以他希望我們那天一起做複習,那一天我很嚴肅的告訴他,「我不介意改變我們的進度表,但是請你先告訴我,這樣我可以準備。」莫非小馬當真以為所有的老師都是不用備課、隨點隨可教的千年妖精嗎?即使可以修化到妖精,那也絕對不會是我。

我以為那一次的嚴肅已經是夠嚴重了,像這樣離譜的學生應該不會再搞第三次,沒想到學期快結束前,他又給我出包,這回是安排討論演講作業,但是他沒準備。我那一天告訴他「我覺得我們已經討論過,如果你要換進度,請你事先通知我。」,他給我的回答是「老師,我真對不起,但是我以為你說的是課程改變,不是演講。」我聽了他的話差點沒有昏倒,只能告訴他「如果我們備課沒有共同的目標,那是在浪費時間。」說完之後我便離開教室。

但是我畢竟還是一個老師,離開並不真的是就這樣瀟灑地揚長而去,只是回到我自己的辦公室孬孬地拿著該上的課本便立刻又回去教室。是我要求太多嗎?我知道很多地方,學生都不備課。但是,身為一個不能以學分威脅學生的老師,難道就只能默默忍受學生這種無理的變幻無常嗎?

[1]鄧老某次workshop完就是現場發下一篇文章,叫眾師立即找出語法點,找完以後交卷下課。搞得大家很緊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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