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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知道肉桂這種味道,那是非常大以後的事。

是在我大學打工的時候知道的,當時我在一家兒美補習班教書,我的小主管叫做Charlene,是一個很有趣的人。平常的時候挺談笑風生,但是看她教課,那真的是不得了,對付皮的學生有一套,對付不講話的學生也有一套,活動的idea總是很多,現在回想起來,大學那大概兩年多的打工著實在後來的教學路上給了我非常非常非常多的幫助。

話說有一天,我好像是比平常早到了補習班,那大約是還不到晚餐時間的時間,我看到Charlene一個人坐在她的位子上大口大口的吃手中之物,兒美老師配合教課時間,常常都是不能按照正常時間進行晚餐,所以她在五點多吃晚餐,這不是什麼太驚人的事,畢竟我當時手中勢必也帶了一包蔥油餅之類的東西,重點是,那味道之香,直勝過我的蔥油餅數倍。我不知那是什麼味道,走過去一探究竟。Charlene跟我說,那是她最喜歡的東西,叫做cinnamon roll,當下我看那玩意嚇了一跳,這麼香的東西為什麼長成這樣,一團麵包,中間夾雜著咖啡色一陀一陀的東西,上面佈滿了糖霜,實在相當不討喜,但是我為著那迷人的味道,第二天我就去了星巴客,買了一個回家吃。在櫥櫃裡看半天,終於給我看到那個長得很醜的東西,掛的牌子叫做肉桂捲。

哇塞~真的是不吃則已,一吃驚人。往後,我只要想吃任何輕食食物,肉桂捲成了不二選擇。這個習慣陪伴我就從大學到工作到研究所,請服務生幫忙加熱一下,趁著還有點燙口的時候,咬下第一口,軟軟綿綿,如果服務生那天有點良心,做的時候肉桂塞多一點,那濃郁的味道將瀰漫整個所在空間,麵包上面的糖霜,甜而不膩,彷彿要把原來乾乾扁扁的麵包給融化般,天啊~我簡直愛煞此物到一個不行的地步。

喜歡上肉桂的味道以後,什麼都想要肉桂,喝咖啡的時候也不得不學起老美加點肉桂粉(O先生總覺得咖啡喝完以後那些肉桂粉留下來的殘漬看起來非常詭異),做蛋糕的時候,一定要撒上一些。就連去任何地方,只要有在賣肉桂捲,我幾乎都不會錯過,現在在美國更開心了,這裡根本就是肉桂捲饕的天堂,舉凡Jack in the box、Ikea,任何地方,我只要聞到,就算遠遠地,我也會把她找出來,買下一個回家。有肉桂在的美國真是太好了~

說起來,cinnamon這個英文生詞的習得也是從那時候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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