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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星期三,我跟O先生搭晚上九點半的班機前往甘迺迪機場,六個小時的飛行,經過三個時區,整個機艙都是迷幻紫藍色燈光的Virgin America把我們從美國西岸載到了東岸,抵達的時間是星期四早上五點多,跟許許多多的旅客或是返鄉人一樣,換了幾趟地鐵,再抬頭望向天空,已經是紐約,不對,不夠精準,是曼哈頓。




星期四是傳說中的情人節,我站在第八大道跟49街口,看著這個國際化又世界性的大都會,它是時尚跟流行的指標,但是還沒有被粉紅色玫瑰花的浪漫或是愛心型巧克力的濃蜜所淹沒,每個人都是行色匆匆,在跟同向反向的人對抗,在跟車陣對抗,也在跟冰冷的五度、六度對抗。那個速度感,我好熟悉。

然後我看到跟我一樣等著要過街的路人,他們在還沒變燈前就穿過小小的馬路,我驚訝地問「不是還在紅燈嗎?」,O先生說「喔對面已經開始紅燈啦~」,我這才一邊恍然大悟一邊跟上大夥的腳步,心裡有著小小的雀躍感,這種紅綠燈前人人平等、跟四面八方的車潮人群間比賽行進快慢的勾心鬥角,天啊,當下我清楚地知道我的台北魂又被喚醒了。兩個月沒有看過這麼多人群走在街上、兩個月沒看過這麼多高樓,再次地重返都會,那個味道,我好熟悉。

在我的成長歷史中,時常因為一部電影、一個名人、一段歷史,而開始對一個地方感到迷戀,這樣的例子多不勝數,德里、格拉那達、路克索、上海、突尼斯、基多,可就紐約從來沒有登上我的旅行排行榜,我以為這是個只要看看慾望城市或是一堆好萊塢電影後,便可以滿足好奇感的都會罷了,沒特別想過要來玩,反而卻是來到美國以後前幾個旅行的城市。不過其實紐約行也不是一個突然的決定,早在去年O先生不知從哪看到二人同行便宜機票的特惠後,我們就當機立斷的訂下機票與四天三夜的住宿飯店,連百老匯的票也都買好,不過做完這幾件事以後,紐約行就被我們晾著擺了好一會兒,什麼功課也沒做,連行李都是在出發前一天晚上,小約翰跟O先生打完電動以後,用著睡前那最後一絲清醒來打包完成。不過,不管功課做的再怎麼不夠,紐約總是人見人愛的大蘋果,我們的四天三夜行也是處處充滿驚喜。



驚喜之一便是在42街上亂走的時候,居然意外地發現了我們駐紐約的辦事處(相片中間咖啡色高高建築物),相當高級啊!!



驚喜之二則是發現原來布魯克林橋是可以讓人上來行走的!喔~也可以騎腳踏車~



驚喜之三當推路邊小販,原來跟電影演的一樣,曼哈頓街頭上果然到處可以看見推車小販,大叔們賣的不外乎是熱狗麵包、pretzel、烤花生跟shish kabab(夾阿拉伯烤肉的麵包),我個人最為推崇後者,雖然有時難免吃到沒有熟的雞肉,但,那也是很驚喜啊!不過更驚的是,曼哈頓的kabab硬生生地比皇后區的多賣了兩塊多美金.....





驚喜之四是時代廣場下各個引人注目的招牌,不論是警察局上面那塊銀藍色的New York Police Dept字樣,或是在其他地方應該是漆成綠色像個地下道,在這卻變成閃亮亮的地鐵入口,都讓人耳目一新。

驚喜未完待續,不過照片已經先上傳了一部分,歡迎兄姐們參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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