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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原住民部落裡,有幾個我印象很深的人,就讓我寫寫他們吧...

我負責教二年級的小孩,只有兩個,兩個非常乖的男孩子。其中一個男生,很認真也很聰明,每次笑的時候,眼睛都瞇成了一條線,很可愛。我後來發現他有11根手指頭,手上還有一道好長的疤,據說是小時候被釘子給釘到的。我第一天看到他的時候,他還因為被大螞蟻咬到,整個手腕都紅起來,很讓人心疼。班上的另一個男生,也很乖,從來不會胡鬧。我每次教他們做什麼,他們都會做的很好,絕對是我的愛徒。


而五年級那班有個小朋友,他很帥喔~我姑且在這稱他為小帥哥好了,每次上課都會偷溜來我這。一天到晚就會講一些五四三來欺騙我的感情。包括「你褲子拉鍊沒拉」、「你東西掉了」,只要我一低下頭看,他馬上會說,「我又不是 國父,你幹嘛跟我敬禮」.....很多招術,雖然我拿他沒輒,但回來之後,我最想念的卻也是他。我有個排灣名,叫做「uni」!也是他取的,小帥哥還有另外一個死黨,兩個人每天都替我們帶來很多好笑的事(貝,妳應該還記得我們四個人的愛恨情仇吧,哈哈~)。我們離開的那一天剛好是他們國小的返校日,那天一大早,兩個男生一反往日穿上了布鞋(平常兩個人可是赤腳走天下的),手上拿著他們的暑假作業跑來送行,當小帥哥牽著我的手說「我會很想你耶~」的時候,老實說,我心底的淚是噴的。

我最後一個要寫的對象不是小朋友。他是一位學生,大我兩歲吧...我會對他特別有印象是因為,那個星期我天天在他們家洗澡!!因為那一週我們是住教會,所以洗澡這件事就大家各自被分到不同的原住民家庭去了,我跟我們教會另外兩個男生被分到這名學生他家。其實,從教會走到他家是有點遠的,而且一路上都沒有燈!我們三個人每天都是相依為命的到他們家去洗澡~(他們兩個男的當然是不怕黑啦~可是我一直覺得我有夜盲症...所以我可是驚的不得了!)不過因為每天都要到他家報到,自然也就多了很多聊天的機會和話題。有一天下午全部的人都去游泳,只剩我在教會裡教小朋友英文,正當我覺得無聊的時候,發現他居然沒去游~也留在教會跟我一塊!!那時候,心底可真是無限感激(雖然他沒去游可能是自己有事要做與我無關啦,但我還是很開心)...之後,我們也都有很多談天的機會。離開那天,他送我們到車站,踏進車站前說的那句「take care」,像是從空蕩森林傳來的鐘聲般,至今難忘。

以上是非記不可的主角們~烏妮一直沒有忘記山裡的各位...感動一直都在!
       (山裡的歌聲陸續播送)

加註:貝跟波士頓人,跟妳們說個小秘密...其實當時我還挺喜歡他的!哈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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